各有關單位:
《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簡稱POPs公約)于2001年5月簽署,正式啟動了淘汰POPs類化學品的全球統一行動。2013年5月,POPs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六次會議(COP6)審議并通過將六溴環(huán)十二烷(HBCD)增列入《公約》附件A,要求締約方在豁免期內逐步停止HBCD的生產和使用。2016年7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批準《〈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列六溴環(huán)十二烷修正案》,要求自2016年12月26日起,禁止HBCD的生產、使用和進出口,其中用于建筑物中發(fā)泡聚苯乙烯(EPS)和擠塑聚苯乙烯(XPS)的(主要作為阻燃劑)特定豁免登記的有效期已于2021年12月25日終止。
歷史上我國有十余家HBCD生產企業(yè),過去十余年每年產量16000~20000噸左右。中國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在建筑行業(yè)使用含HBCD的隔熱板。在過去的四十年里,幾十萬噸含HBCD的EPS/XPS板材被作為建筑保溫材料使用。考慮到EPS/XPS中HBCD含量平均值分別約為0.8%和4%,中國有千萬噸級含HBCD的EPS/XPS。EPS/XPS的使用壽命為20至50年,未來這些EPS/XPS將成為含HBCD的廢物,需要進行環(huán)境無害化方式處理處置。預計到2035年,中國每年將產生超過一萬噸的HBCD建筑垃圾,以后將增加到超過50萬噸/年,需要對這些垃圾進行妥善管理,以減輕對人類健康和環(huán)境的影響。
為解決含HBCD的廢物處置的問題,減少含HBCD廢物的環(huán)境影響,并回收溴資源和聚苯乙烯資源,根據項目工作安排,擬征集一家單位,研發(fā)HBCD化學無害化處理與回收技術,將建筑保溫EPS/XPS材料中的HBCD進行化學消解,回收溴資源,再將其中的聚苯乙烯(PS)材料進行回收并資源化利用,從而實現消除HBCD環(huán)境污染并實現資源的循環(huán)回收使用。
一、工作目標
研發(fā)廢棄含HBCD的EPS/XPS化學無害化處理與回收的技術,實現溴資源和聚苯乙烯資源回收率達到90%以上、HBCD去除率大于99%的技術要求,研發(fā)一套基于上述技術的實驗室工程小試裝置,編制工程化可行性報告,提出工程化應用技術方案,實現消除HBCD環(huán)境污染并實現資源的循環(huán)回收使用。
二、工作內容
1、HBCD化學無害化處理與回收技術可行性研究
開展國內外含HBCD的EPS/XPS廢物化學無害化處理與回收技術情況調研,評估采用化學方法回收HBCD并提取溴素的可行性。設計化學回收HBCD的技術方案,完成《HBCD化學無害化處理與回收技術可行性研究報告》。
2、含HBCD的EPS/XPS化學無害化處理與回收技術研發(fā)
研發(fā)含HBCD的EPS/XPS化學無害化處理與回收技術,該技術應可實現溴資源和聚苯乙烯資源回收率達到90%以上,實現HBCD去除率大于99%,保證所回收的PS中HBCD含量符合標準限值,保證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完成技術論證,編制技術研發(fā)報告。
3、實驗室工程示范
收集100kg以上HBCD廢物,建設實驗室工程示范裝置,完成100kg以上含HBCD的EPS/XPS廢物的處置工作,實現技術達標。完成《含HBCD的EPS/XPS化學無害化處理與回收的實驗室工程示范成果報告》。
4、HBCD化學回收技術工程示范技術支持
編制《含HBCD的EPS/XPS化學無害化處理與回收的示范工程可行性報告》。配合開展工程示范階段相關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5、協助開展其他項目活動
積極參加項目下各類總結會、研討會和培訓會,并按要求匯報項目進展,配合FECO和相關主管部門、第三方檢測實驗室的工作。
三、產出成果
本項目預計執(zhí)行周期不超過8個月,并提交以下產出:
1.實施方案;
2.含HBCD的EPS/XPS化學無害化處理與回收的技術研究報告;
3.含HBCD的EPS/XPS化學無害化處理與回收的實驗室工程示范成果報告;
4.含HBCD的EPS/XPS化學無害化處理與回收示范線建設可行性報告;
5.申請不少于一項發(fā)明專利(共同專利權)。
以上產出除實施方案外均需提交中英文版本。
四、資質要求
(一)單位資質要求
(1)具有5年以上溴系阻燃劑技術研發(fā)或相關研究經驗;
(2)具有POPs、危險廢物管理或含POPs固體廢物研究基礎;
(3)承擔過溴系阻燃劑或其他POPs研究的相關項目或研究課題優(yōu)先;
(4)熟悉《斯德哥爾摩公約》,了解我國的履約工作要求及進展,具有國際合作經驗者優(yōu)先。
(二)項目負責人資質要求
(1)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化工、材料、環(huán)境等領域的正高級及以上職稱;
(2)熟悉國內外HBCD等溴系阻燃劑相關政策和技術,有10年以上相關領域研究經歷,具有我國POPs相關研究經驗;
(3)熟悉POPs溴系阻燃劑管控政策及其材料的無害化處置技術;
(4)主持過溴系阻燃劑技術工業(yè)化或含溴系阻燃劑材料的無害化處置產業(yè)化項目的優(yōu)先。
(三)成員資質要求
(1)團隊成員中至少2人具有環(huán)境、化工、材料等相關專業(yè)高級以上職稱;
(2)團隊成員至少2人在POPs領域有多年研究基礎;
(3)團隊成員至少1人熟悉國內外廢物處置及環(huán)境無害化管理相關政策和技術;
(4)團隊成員具有參與過溴素提取相關項目或溴系阻燃劑無害化處置項目經驗者優(yōu)先。
以上所有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五.獲取招標文件的方法及聯系方式
獲取文件的方法:在生態(tài)環(huán)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網站、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下載招標文件或通過聯系人獲取。
聯系人:王女士 電 話:010-82268959
六.接受投標的地點、人員及投標截止時間
所有項目建議書應于2025年9月30日17點(北京時間)之前通過郵寄或快遞送至我中心。項目建議書要求詳見附件。
投標文件接收人:盧先生
電 話:010-82268845 傳 真:010-82200517
電 郵:[email protected]
單 位:生態(tài)環(huán)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后英房胡同5號715室
郵 編: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項
1、封裝要求:投標文件封裝應由一個外封袋和兩個內封袋組成。外封袋上應注明參與投標的項目名稱、單位名稱及通訊地址、聯系人姓名及電話。在兩個內封袋區(qū)分標注“技術建議書”及“財務建議書”;外封袋和內封袋均應密封完好,并加蓋單位公章。
2、項目建議書所列人員應按照招標文件所列格式提交個人相關信息,并由本人簽名確認。簡歷格式要求見后。
3、請有意參與投標的單位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項目管理方的相關要求認真編寫投標文件。如出現違規(guī)行為,我中心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中心《關于嚴肅處理采購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通知》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特此公告。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
2025年9月9日